政策法规 ——
laws
0813-2530658
关于开展“安全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来源:2017-01-23
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安全年”活动的
通      知
 
自规建住发〔2017〕6号
 
各区(含高新区)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安全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增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意识,努力打造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和谐共建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规范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完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重点部位巡查、门岗值守、车辆进出登记、装饰装修管理等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设备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依法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做好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二是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市物业管理协会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消防、防汛、电梯困人、治安防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积极邀请业主参与,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物业小区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三是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每年开展一次“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参观供水、配电、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等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和爱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三)提高物业安全防范意识。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宣传栏等载体,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物业小区公共安全意识。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消防、电梯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增强应对安全事故能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要加大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加强维修资金的科学管理、高效使用和民主决策。
    (四)全面加强安全排查监督。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力量,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安全隐患情况,建立各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在汛期、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开展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安全防范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采取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各区、县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安全年”活动的具体推进措施,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学习“安全年”活动精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相应活动实施方案,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物业管理协会要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0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安全年”活动内容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开展应急演练、“业主开放日”等活动,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
    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安全年”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活动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总结和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不足,形成活动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是广大业主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是关系和谐稳定的头等大事。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区县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和推进措施;组织召开辖区“安全年”活动宣贯会议,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相应活动实施方案。
    市物管协会要根据“安全年”活动推进情况,利用行业宣传平台和媒体资源做好活动宣传引导工作;要及时收集和掌握“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掘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要结合行业培训工作,重点加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县要把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和“安全年”活动要求落实情况纳入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年”活动的监督指导;要积极协调联系公安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安全年”主题活动专项督导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巡查通报制度、日常巡查台账制度、违法违规行为抄送制度,确保“安全年”主题活动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
自贡市物业管理安全年目标任务表.docx
 
 

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